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能够坚定履行强军首责、推动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忠诚兵器事业,主动担当作为,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专业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职业素养,较强的全局观念、诚信意识、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绩效意识、协作意识和专业精神,廉洁自律。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庆阳化工任职回避管理的有关要求和涉密人员管理规定,无违纪、违法或不良职业记录。
6.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抗压能力,能适应加班、出差及现场验收等工作。
(二)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
具体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和影响期内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9.本人或家庭人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填报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与事实不符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本职工作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如有上述情形,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立即依规处理,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